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浙江盾 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环境”)为满足其控股子公司浙江盾安禾田金属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盾安禾田”)生产经营发展的需求,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 暨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盾安环境为盾安禾田向工商 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为公司合并范围内控股子公司盾安环境与其控股子公司盾安禾田之间的担保, 盾安环境已履行了内部决策审议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此次被担保人为浙江盾安禾田金属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1.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2.住所: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解放路288号 3.法定代表人:李建军 4.成立日期:2004年8月13日 5.注册资本:31,900,000美元 6.主要股东:盾安环境持有其70%的股权,盾安环境的全资子公司盾安金属(泰国)有 限公司持有其30%的股权。 7.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空调配件、燃气具配件、汽车农机配件、电子设备和部件、 五金配件、铜冶炼。(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盾安禾田总资产为312,676.76万元,净资产为146,462.72万元; 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79,117.15万元,净利润为28,610.07万元。(经审计) 截至2025年3月31日,盾安禾田总资产为303,686.10万元,净资产为153,012.82万元; 2025年第一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08,652.24万元,净利润为7,101.46万元。(未经审计) 9.经查询,盾安禾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保证人:浙江盾安人工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 3.债务人:浙江盾安禾田金属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15,0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协议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7.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 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 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五、此次担保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此次担保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和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此次担保是为满足公司 子公司盾安环境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有利于保证盾安环境及 其控股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六、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30.31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2.2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形、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 情形。 七、备查文件 盾安环境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暨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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